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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工作流创建记录
上次更新时间: 2026年7月14日
可与以下任何订阅一起使用,除非另有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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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销 Hub Professional, Enterpri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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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 Hub Professional, Enterpri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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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rvice Hub Professional, Enterpri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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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ta Hub Professional, Enterpri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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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 CRM Professional, Enterpri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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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venue Hub Professional, Enterprise
利用工作流,自动完成在 HubSpot 中创建新记录的过程,从而 为您和您的团队减少行政工作量。
创建记录后,您可以在同一工作流中立即使用并引用该记录。了解如何 在同一工作流中使用之前创建的记录。
开始之前
需要订阅 要使用自定义对象,需要订阅 企业版。
需要权限 创建、编辑和管理自定义对象需要 “超级管理员”权限。
使用工作流创建记录时,请注意以下几点:
- 在创建与工作流类型相同的记录时(例如,在基于商机的流程中创建商机记录),请确保新创建的记录不满足该工作流的加入触发条件。否则,可能会导致无限循环,即新创建的记录会无休止地生成新的记录。
- 使用工作流创建联系人记录时,必须提供电子邮件地址。建议使用个性化令牌来插入已注册记录中的值。例如,如果您的网站上有一个推荐表单,您可以使用“推荐”属性的值来创建一条新的联系人记录。
- 若要通过工作流创建自定义对象记录,该自定义对象必须与工作流的对象类型相关联。例如,如果您的自定义对象未与联系人对象相关联,则无法在基于联系人的工作流中创建自定义对象记录。了解有关定义自定义对象的更多信息。
- 潜在客户记录只能在基于联系人的工作流或基于公司的工作流中创建。“潜在客户 ”选项不会出现在其他工作流类型中,例如基于工单或交易的流程。
可用的对象类型
使用 “创建记录 ”操作时,您可以为以下对象类型创建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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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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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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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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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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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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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约报价(来自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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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单(仅限Service Hub Professional 和 Enterprise 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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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在客户(仅限Sales Hub Professional 和 Enterprise 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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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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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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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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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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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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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定义对象( 仅限企业版)
使用工作流创建记录
- 在你的 HubSpot 帐户中,单击更多,然后导航到自动化 > 工作流。如果你的帐户中未显示更多,请直接导航到自动化 > 工作流。
- 单击现有工作流的名称,或 创建一个新工作流。
- 点击 “+”添加图标以添加一个工作流操作。
- 在左侧面板中,单击以展开 “CRM”。然后,选择 “创建记录”。
- 单击 “要创建的记录类型 ”下拉菜单,然后选择 “对象类型”。
- 每个 “创建记录 ”操作中显示的属性取决于所选的对象类型:
- 交易: 必填字段包括 “交易名称”和 “交易流程”及“状态”。还建议设置 “截止日期”和 “金额”。了解有关 默认交易属性的更多信息。
- 工单: 必填字段包括 “工单名称 ”、 “工单处理流程”和“状态”。此外,建议设置工单的 来源和 工单描述。了解有关 默认票据属性的更多信息。
- 联系方式: 必填项为 “电子邮箱”。此外,建议填写该联系人的 名字和 姓氏。了解有关 默认联系人属性的更多信息。
- 公司:此 必填字段可填写 公司域名 或 公司名称。了解有关 默认公司属性的更多信息。
- 潜在客户: 使用 “创建记录”操作 处理潜在客户时,没有必填字段,但通常建议填写 “潜在客户标签 ”和 “潜在客户销售阶段”。
请注意: 在数字字段中无法使用个性化令牌。
- 要设置新创建记录的分配,请单击 “分配给 ”下拉菜单。然后,请从以下选项中选择:
- [对象] 的现有所有者:将新记录分配给已注册记录的现有所有者。默认情况下,新的交易、工单和公司记录将设置为此选项。
- 如果已登记的记录尚未分配,则新记录将不会分配给任何人。
- 要选择自定义所有者属性,请单击 “哪个[对象]的所有者 ”下拉菜单,然后选择该 所有者属性。
- 特定用户: 将该记录分配给特定用户。要选择用户,请单击 “哪个用户 ”下拉菜单,然后选择用户。
- 无人: 该记录将不会被分配。
- [对象] 的现有所有者:将新记录分配给已注册记录的现有所有者。默认情况下,新的交易、工单和公司记录将设置为此选项。
- 默认情况下,新的联系人记录不会分配给任何用户。如果您想分配一个联系人记录:
- 单击 “添加更多属性”。
- 点击 “设置其他联系人属性”下拉 菜单,然后选择 “联系人所有者”。然后,点击 “完成”。
- 点击 “将联系人分配给”下拉 菜单,然后选择 “联系人的现有所有者”、 “特定用户”或 “无人”。
- 若要为新记录设置更多属性,请点击 “添加更多属性”:
- 单击 “设置其他联系人属性”。
- 若要将当前对象上的某个属性复制到新记录上的某个属性,请单击 “将属性复制到 [对象] 属性”。
请注意:源属性和目标属性的 字段类型必须兼容,才能进行复制。不兼容的属性 不会 作为选项出现在工作流操作的目标属性中。了解有关在工作流中复制属性值时,源属性与目标属性兼容性的更多信息。
- 设置新的记录关联:
- 默认情况下,由工作流创建的记录将与已加入该工作流的记录相关联。
- 要将已注册记录中的所有时间轴活动复制到新记录中:
- 选中“ 将已注册的 [对象] 中的时间线活动添加到 [新记录]”复选框 。
- 默认情况下,选中此选项后,将复制过去30天的活动记录。若要选择其他日期范围,请点击 日期范围下拉 菜单并选择其他 范围。
- 要将新记录与其他记录类型关联起来:
- 点击 “+”添加另一个关联。
- 点击 “关联”下拉 菜单。然后,选择您的 记录类型。
- 要添加关联标签,请单击 “并应用该标签”下拉 菜单。然后,选择一个 关联标签。
- 若要将关联记录中的所有时间轴活动复制到新记录,请选择 “从 [对象] 向 [新对象类型] 添加时间轴活动”。若要选择其他日期范围,请点击 日期范围下拉 菜单并选择其他 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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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您正在创建交易记录,可以将新创建的交易与明细行关联起来:
- 在创建交易记录时,点击 “添加明细行 ”下拉菜单以关联产品。
- 要添加另一项,请点击 “+ 添加项目”。要删除某条明细,请点击该明细右侧的 垃圾桶图标 。
- 设置好 “创建记录 ”操作后,请点击顶部的 “保存”。
- 如果您正在创建交易记录,可以将新创建的交易与明细行关联起来:
请注意:报价 一次只能与一笔交易相关联。将新交易与现有报价关联会将这些报价从其当前的交易中移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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