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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CRM 中記錄電子郵件的 BCC 或轉發地址

上次更新時間: 2026年1月7日

可搭配下列任何訂閱使用,除非另有註明:

透過HubSpot Sales 電子郵件擴充功能或增益集,您可 自動將從 HubSpot 外部發送的 電子郵件記錄至 CRM。若未使用銷售擴充功能或增益集,可透過 HubSpot 密件副本 (BCC) 位址或轉寄位址手動記錄郵件。

透過密件副本地址或轉寄地址記錄至 HubSpot 的郵件,將包含郵件內容及所有附件。記錄的郵件會自動關聯至收件者的聯絡人記錄、其主要關聯公司記錄,以及該聯絡人最近五筆開啟的交易記錄。瞭解如何將郵件回覆記錄至 HubSpot。 

需要權限 使用 BCC 或轉寄地址記錄郵件需具備個人郵件存取權限

限制與注意事項

  • 具備 僅檢視權限 的用戶無法記錄使用密件副本或轉寄地址的郵件。瞭解更多關於 管理授權席位
  • 透過密件副本或轉寄地址記錄的電子郵件總容量上限為40MB。此限制適用於郵件正文、標頭及所有附件的總和容量。

使用密件副本地址

從郵件客戶端發送郵件時,請將 BCC 位址加入郵件的 BCC 欄位。郵件內容將自動記錄於 HubSpot 中的聯絡人記錄。

  1. 在你的 HubSpot 帳戶中,點擊頂端導覽列中的settings「設定圖示」。
  2. 於左側邊欄選單中,導覽至物件>活動
  3. 點擊「電子郵件記錄與追蹤」標籤頁
  4. 在「手動記錄 」區段中,點擊 密件副本地址 欄位旁的 複製 」按鈕


  1. 前往您的電子郵件收件匣並撰寫新郵件。
  2. 將複製的密件副本地址加入郵件的「密件副本」欄位。

已發送郵件將記錄於 HubSpot 聯絡人記錄中。若郵件收件者未與 HubSpot 中的聯絡人記錄關聯,系統將自動建立新記錄。

請注意: 使用密件副本地址記錄郵件時,HubSpot 會為所有被抄送至記錄郵件的收件者建立新聯絡人記錄。然而,當收件者被設為郵件的密件副本時,該郵件將不會建立新記錄;若收件者已存在於聯絡人資料中,郵件亦不會記錄至其現有記錄。

使用密件副本地址將電子郵件記錄至 CRM 的要求

電子郵件須符合以下條件方能記錄於 CRM:

請注意:若您在未啟用追蹤功能的郵件客戶端手動使用密件副本地址,此操作僅會將郵件記錄於 HubSpot 聯絡人記錄中,無法追蹤郵件開啟或點擊行為。


使用轉寄地址

使用轉寄地址將電子郵件回覆記錄至聯絡人記錄的時間軸。當您需要在收到郵件後進行記錄時,此轉寄功能相當實用。開始操作前,請確認您的電子郵件客戶端支援轉寄功能。 

  1. 在你的 HubSpot 帳戶中,點擊頂端導覽列中的settings「設定圖示」。
  2. 在左側邊欄選單中,導覽至物件>活動
  3. 點擊「電子郵件記錄與追蹤」標籤頁
  4. 在「手動記錄」區段中,點擊「轉寄地址欄位旁的 「複製 」。


  1. 前往您的電子郵件收件匣,開啟欲記錄至 HubSpot 的郵件。
  2. 將該郵件轉寄至已複製的轉寄地址。

轉寄郵件將記錄至 HubSpot 聯絡人記錄。若郵件收件者未與 HubSpot 聯絡人記錄關聯,系統將自動建立新記錄。

使用轉寄地址將回覆記錄至 CRM 的要求

電子郵件須符合以下條件方能記錄至 CRM:

  • 請僅轉寄個別回覆郵件(非郵件串連中的其他部分)。轉寄郵件必須保留郵件客戶端生成的原始郵件標頭:

轉寄郵件無標準格式規範。若 HubSpot 無法處理您的郵件格式,該郵件將無法記錄至 HubSpot。瞭解如何手動將郵件記錄至 HubSpot。 

請注意 若您收到聯絡人或潛在客戶的回覆郵件,且對方抄送其他收件者,HubSpot 將不會將這些被抄送的收件者新增為您帳戶中的聯絡人。

支援轉寄功能的電子郵件客戶端

若轉寄郵件符合上述要求卻仍無法記錄至 HubSpot,可能是您的郵件客戶端與 HubSpot 轉寄功能不相容。若客戶端不支援轉寄功能,您將無法將郵件轉寄至 HubSpot 中的記錄。

下列郵件客戶端與轉寄工具相容: 

  • Apple iPhone
  • Gmail
  • Apple Mail
  • Outlook 桌面版 2010-2019
  • 雅虎郵件
  • 三星郵件
  • Apple iPad
  • Google Android
  • Windows Live Mail
  • Outlook.com
  • Thunderbird

密件副本與轉寄郵件的寄件者歸屬規則

當使用密件副本或轉寄地址發送郵件時,以下規則將決定哪些用戶會被歸屬為CRM系統中記錄郵件的寄件者。這些規則依優先順序決定哪些郵件會計入用戶在銷售報告中的總活動量: 

  1. 若僅有一位使用者將寄件電子郵件地址設定為已連結的個人電子郵件地址,則歸屬於該使用者。
  2. 若僅有一位用戶將發送郵件地址設為其 HubSpot用戶帳戶郵件,則歸屬於該用戶。
  3. 若僅有一位使用者將寄件電子郵件地址設為別名,則歸屬該使用者。
  4. 若多個用戶將發送郵件地址設為已連結的個人電子郵件地址,則歸屬給發送郵件時登入的用戶。若透過銷售擴充功能使用密件副本地址發送,則歸屬給發送時登入銷售擴充功能的用戶。 

若您透過BCC地址在HubSpot外部記錄郵件,且發件地址為已連結至HubSpot的團隊郵件帳號,該郵件將始終歸屬最初連結團隊郵件帳號的使用者。但若透過銷售外掛程式使用BCC地址發送郵件,則歸屬權將歸於發送當下登入銷售外掛程式的使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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