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CRM 中記錄電子郵件的 BCC 或轉發地址
上次更新時間: 2025年8月13日
使用HubSpot 銷售電子郵件擴充套件或附加元件,您可以 自動 記錄從 HubSpot 外部傳送至 CRM 的 電子郵件。如果您沒有使用銷售擴充套件或附加元件,您可以使用 HubSpot BCC 位址或轉寄位址來手動記錄電子郵件。
使用 BCC 位址或轉發位址記錄到 HubSpot 的電子郵件將包括電子郵件內容以及電子郵件中包含的任何附件。記錄的電子郵件將自動與收件人的聯絡人記錄、其主要關聯公司記錄以及與該聯絡人關聯的五個最新開放交易記錄相關聯。進一步瞭解如何將電子郵件回覆記錄到 HubSpot。
請注意
- 大於 50MB 的電子郵件附件不會登入 CRM。電子郵件本身會登入 CRM,但沒有附件。您的收件匣也會收到電子郵件傳送錯誤的訊息。
- 大於 2MB 的電子郵件不會記錄到 CRM。此限制僅計算電子郵件內容,不包括附件大小。
使用 BCC 地址
當您從郵件用戶端發送電子郵件時,請將 BCC 位址加入電子郵件的 BCC 行。電子郵件內容會自動記錄在 HubSpot 的聯絡人記錄中。
- 在你的 HubSpot 帳戶中,點擊頂端導覽列中的settings「設定圖示」。
- 在左側功能表中,導覽至物件>活動。
- 按一下電子郵件記錄與追蹤索引 標籤。
- 在手動記錄 部分,按一下 BCC 位址 欄位旁的 複製 。
- 導覽到您的電子郵件收件匣,然後撰寫一封新電子郵件。
- 將複製的 BCC 位址加入電子郵件的 BCC 行。
發送的電子郵件會記錄到 HubSpot 中聯絡人的記錄。如果電子郵件收件人未與 HubSpot 中的聯絡人記錄相關聯,則會創建一個新記錄。
使用 BCC 位址將電子郵件記錄到 CRM 的要求
您的電子郵件必須符合下列條件才能記錄在 CRM 中:
- 發送電子郵件的使用者必須有個人電子郵件存取權限。
- 發送電子郵件的電子郵件地址必須是下列其中之一:
- 您帳戶中的一個使用者。
- 您已連接的個人電子郵件之一。
- 您電子郵件用戶端中的別名(在您連線的 Gmail 收件匣中設定的別名,或新增至您的設定檔與偏好設定中的別名)。
- 收件人的電子郵件地址未列在您的Never Log 清單中。
- 該電子郵件地址之前未被永久刪除。
- 如果您已在 HubSpot 帳戶中開啟 GDPR 隱私權設定,您必須有法律依據才能與電子郵件收件人溝通。
請注意:如果您在電子郵件客戶端中手動使用 BCC 位址而不進行追蹤,這只會將電子郵件記錄在 HubSpot 中的聯絡人記錄上。這將無法追蹤電子郵件的開啟或點擊。
使用轉寄地址
使用轉寄地址將電子郵件回覆記錄到聯絡人記錄的時間軸。當您需要在收到電子郵件後記錄該電子郵件時,轉寄地址非常有用。開始之前,請確定您的電子郵件用戶端支援轉寄功能。
- 在你的 HubSpot 帳戶中,點擊頂端導覽列中的settings「設定圖示」。
- 在左側功能表中,導覽到物件>活動。
- 按一下電子郵件記錄與追蹤索引 標籤。
- 在手動記錄部分,按一下轉寄地址 欄位旁的複製 。
- 導覽到您的電子郵件收件匣,並開啟您要在 HubSpot 中記錄的電子郵件。
- 將電子郵件轉寄到複製的轉寄地址。
轉寄的電子郵件會記錄到 HubSpot 的聯絡人記錄中。如果電子郵件收件人並未與 HubSpot 中的聯絡人記錄相關聯,則會建立新記錄。
使用轉寄地址記錄回覆至 CRM 的要求
您的電子郵件必須符合下列條件,才能記錄在 CRM 中:
- 發送電子郵件的使用者必須有個人電子郵件存取權限。
- 您要轉寄的是個人的回覆電子郵件(不是電子郵件鏈的其他部分)。您的電子郵件用戶端產生的轉寄訊息標頭必須存在:
- 您用來傳送轉寄電子郵件的電子郵件地址必須是下列其中之一:
- 您帳戶中的一個使用者。
- 您已連線的其中一個電子郵件收件匣。
- 您電子郵件用戶端中的一個別名(在您已連線的 Gmail 收件匣中設定的別名,或新增至您的設定檔與偏好設定中的別名)。
- 聯絡人電子郵件未列在您的 Never Log 清單中。
- 如果您已在 HubSpot 帳戶中開啟 GDPR 隱私權設定,您必須有法律依據才能與電子郵件收件人溝通。
- 轉寄的電子郵件會出現在聯絡人的時間軸。

- 如果發送原始電子郵件給您的人不在您的 CRM 中,只要他們的電子郵件或電子郵件網域不在您的Never Log清單中,轉寄訊息就會建立連絡人記錄。
- 轉寄的訊息必須使用HubSpot 支援的語言。
- 轉寄的訊息必須包含 HTML 和純文字部分的電子郵件。
- 您的電子郵件伺服器必須允許外部轉寄。
轉寄的電子郵件沒有標準格式。如果 HubSpot 無法處理您的電子郵件格式,該電子郵件將無法記錄到 HubSpot。了解如何手動記錄電子郵件到HubSpot。
請注意:如果您收到聯絡人或潛在客戶的回覆電子郵件,而他們抄送收件者,HubSpot不會將這些抄送的收件者加入您帳戶的聯絡人。
轉寄功能支援的電子郵件用戶端
如果您轉寄的電子郵件符合上述要求,但仍然無法登入HubSpot,您的電子郵件用戶端可能與HubSpot的轉寄功能不相容。如果您的電子郵件用戶端與轉發功能不相容,您將無法將電子郵件轉發至 HubSpot 中的記錄。
以下的電子郵件用戶端與轉發工具相容:
- Apple iPhone
- Gmail
- 蘋果郵件
- Outlook 桌面 2010-2019
- 雅虎郵件
- 三星郵件
- Apple iPad
- Google Android
- Windows Live Mail
- Outlook.com
- 雷鳥
BCC 和轉寄電子郵件的寄件者歸屬
使用 BCC 或轉發地址發送電子郵件時,以下規則會決定哪個使用者是記錄到 CRM 的電子郵件的發件人。這些規則依優先順序決定哪些電子郵件會計入使用者在銷售報告中的總活動量。
- 如果只有一個使用者的發送電子郵件地址是連線的個人電子郵件地址,則歸屬於該使用者。
- 如果只有一位使用者將發送電子郵件地址設為其 HubSpot使用者帳戶電子郵件,則歸屬於該使用者。
- 如果只有一位使用者將發送電子郵件地址設為別名,則歸屬於該使用者。
- 如果有多位使用者將發送電子郵件的位址設定為連線的個人電子郵件位址,則將其歸屬於發送電子郵件時登入的使用者。如果使用銷售擴充套件透過 BCC 位址傳送,則歸屬於傳送時登入銷售擴充套件的使用者。
如果您使用 BCC 位址從 HubSpot 外部記錄電子郵件,並且您從HubSpot 中作為團隊電子郵件連接的電子郵件位址發送,則電子郵件將始終歸屬於最初連接團隊電子郵件帳戶的使用者。但是,如果電子郵件是透過銷售擴充套件使用 BCC 位址傳送,則電子郵件會歸屬於傳送時登入銷售擴充套件的使用者。